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由海南大学三亚研究院及三亚崖州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发起设立的首支用于崖州湾科技城科技成果转化的基金。该基金总规模为5000万元,首期到账4100万元,将重点关注大健康、光电子、电子信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合理布局农业科技、深海科技和现代服务业,重点投资中早期项目,合理布局成长期项目,适度关注并购机会。
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发起将发挥引导作用,通过创投基金形式有效引导资本进入重点产业,培育具备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形成科技产业投资输出能力。
海南大学成果转化服务案例:
海南大学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沈义俊教授团队关于海洋能综合利用海水制氢、海洋氢能高效利用及天然气高效转化和利用项目在海南大学三亚研究院内进行成果转化和孵化。海南深远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完成注册,目前项目团队完成开发2套氢燃料电池系统,3套电解水制氢系统,已经交付武汉卓凡新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测试,初步取得良好效果;完成2套用于近海岸游艇氢燃料电池储氢和发电系统的开发,正在与光荣出行(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洽谈合作中。期间研究院作为共同申请人与项目团队联合申请发明专利6篇,2022年计划对其开展尽职调查并完成项目投资。
海南大学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万逸教授团队成果转化项目---微生物快速检测系统应用项目正在与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海南大学三亚研究院洽谈落地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针对目前团队与水务集团合作落地的关于微生物检测设备的研发、制备项目,研究院为团队提供总部迁移、销售中心或研发中心设立等多种落地模式设计方案,根据公司经营内容整合政策信息,对公司股权架构提供可行性建议。未来将为项目公司提供工商服务、知识产权撰写申请、实验室场地及装修、人才政策申报等服务。通过科技城集聚的科研优势及研究院的行业资源,为项目公司提供上下游行业对接、业务拓展等服务。2022年计划协助项目完成公司落地运营,并对其开展尽职调查、完成项目投资。
海南大学植保学院热带农用微生物制剂创新与应用团队(团队带头人:刘铜)关于多元微生物制剂开发与应用项目正在与海南大学三亚研究院洽谈落地中。前期研究院多次与项目团队就公司商业计划书、公司股权架构及中试转化平台建设召开项目研讨会并拟定投资方案。2022年计划为项目团队提供注册登记、知识产权撰写申请、微生物农药及多元微生物菌剂(肥)等产品中试平台搭建等服务,并对其开展尽职调查,完成300万元投资。
知识产权融资:
是指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旨在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因缺少不动产担保而带来的资金紧张难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融资规模不断扩大,融资金额逐年攀升,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对实现专利价值、服务中小微企业、助力创新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融资的方式:
知识产权融资作为风险投资和产业融资的新形式,其包括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信托、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形式。
1.1 知识产权作价入股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在我国已开展多年,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管理规程都较为完善。
1.2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知识产权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依法拥有和控制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偿债义务、以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专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专利的价款优先受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一般分为专利质押贷款、商标质押贷款和版权质押贷款三类。
1.3 知识产权信托
知识产权信托是知识产权人以出让部分投资收益为代价,在一定期限内将知识产权委托给投资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信托投资公司对受托知识产权的技术特征和市场价值进行挖掘和包装,并向社会投资人出售受托知识产权的风险投资收益期权或吸纳风险投资基金的一种财产管理方式。
1.4 知识产权证券化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指发起机构(通常为创新型企业)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 (如预期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和已签署的许可合同保证支付的使用费),移转到特设载体,再由此特设载体以该资产作担保,经过重新包装、信用评级,以及信用增强后发行在市场上可流通的证券,以此为发起机构进行融资的金融操作。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兴起于发达国家的一种新型的资产证券化类别,也是知识产权融资的新型方式。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
知识产权质押类业务与传统抵押类业务有很大不同,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主要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企业向银行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书面申请。
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专利权人应持专利证书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客户初步分析其资产准入标准及范围,一般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贷款主体的准入标准,二是质押物的准入标准。贷款主体的准入标准可通过贷款企业信用履约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经营发展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分析等确定,在实际中贷款主体通常是贷款行的黄金客户、优质客户,在贷款行及其他行无不良记录。质押物的准入标准一般遵循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优先原则。
2。由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商标专用权或者专利权价值进行评估。
很多企业专利自身的价值是有限的,领域技术的发展、市场占有份额都会使专利的价值发生变化。想要解决好专利价值评估的问题,就应该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对企业自身商标和专利的价值进行全面、客观的鉴定,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物价值动态评估机制,这样就可以给借贷双方提供一个很好的知识产权价值依据,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3。银行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评估结果进行审核。
质押物的价值可通过专业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质押物的时点价值进行客观的评估,为质押类业务提供价值参考。专利权质押包括:出质人(专利权人)在质押期限范围内的无权属纠纷的专利权。
金融机构根据专利的评估价值作为确定质押贷款的授信额度的参考,质押率通常规定不超过质押物时点价值的50%,在实际造作中受行业、地区及风险控制等诸多因素影响与限制,一般为10%—60%之间,质押率在20%-60%的居多。
4。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
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需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质押登记,故双方签订的质押登记合同应当包括:1、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2、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4、出质物清单;5、担保范围;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5。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持相关证件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质押权登记,专利权质押登记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6。执行借款合同。
取得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书后,金融机构可按照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给借贷方资金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