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人在向专利局申请专利以后就会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如果有他人侵犯了专利权人的专属权利,那么专利权人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对方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法律还规定了专利惩罚性赔偿制度,那么专利法惩罚性赔偿制度?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送审稿为解决过去“赔偿低”问题,增设对故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法院可以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另外,假冒专利非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处非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为解决“成本高、效果差”问题,此次修订增加对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故意侵权行为的查处,加大对假冒专利的处罚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手段,明确间接侵权责任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建立专利权保护信用信息档案。
为充分调动发明人、设计人的积极性,促进技术创新,明确职务发明创造的范围,此次修订规定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属适用约定优先原则。
送审稿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为鼓励创新,新规定还明确,职务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单位应当对其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实施专利后,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同时,为解决国家设立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专利技术转化率低的问题,新规定允许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根据与单位的协议实施专利技术,并获得相应收益。
惩罚性赔偿有多重种类,不同的惩罚性赔偿所赔付的倍数存在区别。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 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 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 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 外,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安全法》第96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修正了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将假一赔二改为假一赔四。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本条只适用于欺诈行为,经营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包括质量欺诈(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名牌)、价格欺诈(谎报原价、谎称最低价)、数额欺诈(计量器做假、缺斤短两)。常见的欺诈行为有以伪劣商品冒充名牌商品,以假皮货冒充真皮货,以残次品伪装为正品,以假降价招揽顾客等。
一般商品瑕疵、服务瑕疵不能要求惩罚性赔偿。
2、买一赔二改为买一赔四。
原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欺诈行为双倍赔偿,修正案该为四倍赔偿。除了赔偿消费者支付的价款外还要增加赔偿消费者支付款的三倍做为惩罚。
3、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赔偿500元。
如,消费者花三元钱买了一盒烟,打开一看是假烟,没有烟味,白菜叶子味,不能抽,买烟老板应该赔偿消费者三元购烟款,再赔偿消费者500元。